“根据我的了解,应该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。”
梁永光说道:“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,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分为两档:一是过失致人死亡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二是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“也就是说,郭金文最多只能判七年,如果认定为第二档,三年牢都不用坐。”
“没有其他办法了?”
江一鸣皱眉。
“没,这是法律框架内的东西,我们无力改变,而且郭金文的父亲也在四处活动。”
梁永光说道:“他希望无罪释放自己的儿子。”
“他的儿子是命,别人的儿子就不是命了?”
江一鸣说道:“你们盯紧点,绝不能让郭金文逃脱法律的制裁。”
“好的县长,我们一直派专人盯着。”
“除了郭金文的赔偿,你们局要先行垫付一部�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